特區政府推出第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下稱“計劃"),以“調整定位、嚴謹規範、電子監察、擇優延續”爲原則,繼續為終身學習創造有利條件,鼓勵居民持續進修,以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從而配合經濟產業多元發展及營造學習型社會。第四階段“計劃"的期限由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凡於2020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12月31日或該日前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可獲得上限6,000澳門元的進修資助,參與本地及外地的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
受益人參與第四階段“計劃”
參與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的受益人須持澳門居民身份證到獲納入“計劃”項目的機構報名,受益人須提供有效的本地手提電話號碼,並接收由教青局發出的一次性驗證碼,方完成報讀程序,而同一電話號碼最多供2人使用;若未能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則無法報名,另不接受委託他人報名。每次出席課程,受益人和導師均須以澳門居民身份證通過教青局的讀卡機簽到及簽退。
個人申請方面,受益人須先啟動其個人帳戶,並須以本地手機號碼及電郵進行驗證,之後,在“計劃”網上系統申請。申請獲批准後,教青局以銀行轉帳發放資助。
機構參與第四階段“計劃”
為讓各機構清晰掌握申請的規定及要求,以確保申請過程順暢,教青局將於8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在中葡職業技術學校體育館(澳門黑沙環勞動節街)舉行第四階段“計劃”機構講解會。詳細講解該計劃的申請程序、審批規定、資助流程及注意事項。
參與“計劃”的機構及受益人須遵守相關的行政法規及其補充性規定。如欲查詢,可致電教青局:2842 5199,或電郵至pdac@dse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