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烏魯木齊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9月4日零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烏魯木齊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