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律草案,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為配合《民防法律制度》的施行,法案調整了警察總局的民防職能,因應資訊科技的發展,增訂了有關資料處理的規定。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配合《民防法律制度》和相關行政法規,修改有關警察總局在執行民防職責方面的權限。
完善有關資料處理的規範,為警察總局在執行警務及民防行動時,合法取得數據資料提供法律依據。
修改對警察總局局長聯合行動職權的規定,特別是在民防活動中動用保安部隊、保安部門以及輔助實體的職權,以配合《民防法律制度》法律和《內部保安綱要法》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