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020號《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已於 2020年7月27日公佈,並將於2021/2022學校年度之首日起生效。為加強宣傳特殊教育制度規範,教育暨青年局於2020年8月22日至9月11日,合共舉辦了13場《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講解會,各專場的對象分別包括學校教職人員、提供特殊教育及治療服務的機構/團體人員,以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家長,總出席人數共716人。
教青局轄下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職務主管蔡曉真在講解會上詳細介紹了《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的內容及執行細則,包括一般規定、評估和評估準則、對資優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採取的措施、個別化教育計劃、學習表現評核、轉銜、無障礙環境、過渡及最後規定等,並解答與會者的疑問。
參加者就各自關注的議題踴躍提問,積極交流,現場氣氛熱烈,參加者表示是次講解會加強了對《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的認識,明白如何在實務上遵守有關法規的規定;而參加的家長們則表示期望政府、學校和相關機構能貫徹執行有關規定,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及其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教青局將按需要持續舉行該《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講解會,以加強向各持份者說明及推廣,為該行政法規於2021/2022學年生效作好準備。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