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公佈“關於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澳門)有限公司發放借貸援助的調查報告”,行政長官賀一誠高度重視,並指示相關部門認真研究“調查報告”所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健全完善有關的制度和法規,確保公帑依法得到合理及妥善的使用。
“調查報告”指出,“工商基金”在批准非凡航空的貸款時,未嚴格要求文件的完整性及審查公司的償還能力,欠缺對於還款保證的要求及監督。行政長官指示經濟財政司司長,全面檢討“工商基金”貸款的審批程序,完善審批標準以及相應的監察機制;對於大額貸款或信貸擔保申請的審批更要嚴格把關,明確要求有關的款項必須以具實質償還能力的資產作擔保,最大限度減低當出現償還困難時政府款項所承受的風險。
此外,行政長官還要求全面檢視“工商基金”所適用的法律規範,包括檢討完善現行的“工商基金”規章,以及“工商基金”負責的各類貸款或資助項目的專有法規,以法規的形式明確訂定審批條件、監管機制、違規處罰等內容,做到審查監管有章可循。對於公共部門的借貸擔保方式,應該從法規及制度層面加以完善。
對於“調查報告”所指出的“工商基金”存在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行政長官要求具有資助職能的各公共基金認真研究,嚴格審查資助的條件並加強後續的監督。作為公共行政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特區政府將會深入研究包括“工商基金”在內的公共基金的職能、架構、規章,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政府公帑能夠用得其所。
“調查報告”認為負責審批、跟進和監督非凡航空貸款的公務員未能做到盡職盡責。行政長官要求各個公共部門的領導主管人員認真思考“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問題,必須在本職工作中嚴格依法行政,在行使法律賦予的審批權限時,切實做到盡忠職守。特區政府在行政改革進程中,將會檢討和完善官員問責制度,要求被賦予公共資源管理及運用權限的公職人員做到權責相符,盡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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