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跨部門工作小組今日(12日)下午在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會議室舉行《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公開諮詢將於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1日進行,為期60天,期間將舉行兩場面向公眾的諮詢專場和七場針對不同界別的諮詢專場。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吳海恩代局長、法務局劉德學局長、房屋局山禮度局長等出席了新聞發佈會。吳海恩介紹了《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的背景、諮詢內容和諮詢方式。
吳海恩指出,研究構建合理房屋置業階梯,是賀一誠先生在競選第五任行政長官“參選政綱”中提出的。這一理念在2020 年施政報告中得以延續。行政長官賀一誠並於本年施政報告發佈會上,明確提出構建五個房屋階梯,即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住房、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階梯房屋是第五屆特區政府提出的較為系統的住房供應計劃,它考慮到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安居需要和購買能力,是更好解決澳門居民住房問題的施政理念。
吳海恩指出,近年特區政府通過填海及收回閒置土地等方式獲得一批土地資源,使得政府土地資源儲備明顯增加,為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同興建住屋提供了用地保障,同時近年公共房屋政策的調整以及區域發展對居民生活空間的拓展,也都為《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的提出創造了有利條件。
根據諮詢文本,本次諮詢的“夾心階層住房”,是上述五個房屋階梯的組成部分。它的基本特徵是,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人樓宇,在設定年限之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當中“夾心階層住房”對應的“夾心階層”定義是本次諮詢重點,需要凝聚社會共識。
同時,諮詢文本對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年齡、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物業狀況、“夾屋”申請者的月收入上下限和資產上限、“夾屋”的定價和取得方式、禁售期及隨後的轉售、“夾屋”單位面積等內容,列出選項供居民提出意見。
《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收集意見採取多元化的渠道和方式,居民和團體可於諮詢期內透過網上專頁(https://www.dsepdr.gov.mo/comment/)或透過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電郵(comment@dsepdr.gov.mo)、電話留言專線(+853-28839919)、傳真(+853-28823426)、郵寄(澳門氹仔體育路185-195號)等方式,對諮詢文本發表意見和建議。
跨部門工作小組期望通過公開諮詢,集思廣益,凝聚社會各界的智慧,爲日後的夾心階層住房政策的立法和推行提供更多有益、有針對性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