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接獲勞工事務局舉報,指一名報讀建築業職安卡課程的學員涉嫌行賄勞工局監考員。
廉署經調查發現,這名學員因預計無法通過建築業職安卡課程的考核,在考核期間向勞工局監考員承諾給予2,000澳門元,意圖讓監考員協助其通過考核以取得建築業職安卡,該學員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行賄罪,有關案件已完成偵查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外,廉署揭發勞工局一名負責行政財政範疇的人員擔任職務主管期間,在處理一名同事申領結婚津貼的過程中,明知該同事逾期提出申領但仍接受並親自處理,更於申請書寫上虛假的接收日期及理由,訛稱該名同事已於法定期間內遞交結婚津貼申請書,最終成功瞞騙勞工局批准有關申請,並使財政局錯誤向該名公務員發放結婚津貼。
兩人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及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