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接獲居民親身舉報,指司法警察局有偵查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私下查閱其本人及其女性友人的出入境資料。
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名司警局刑事偵查員涉嫌於2019年期間,為實現其個人利益而未經上級許可,私下多次查閱該居民及其女性友人的出入境紀錄。
該名偵查員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及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不當查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外,廉署偵破市政署(前民政總署)人員涉嫌在採購程序中更改中標公司報價文件的案件。
廉署接獲舉報,經調查發現,巿政署於某次採購結算時,發現涉事公司所蓋印章與公司名稱不符,為此退回文件予負責採購的公職人員處理,該公職人員為規避因工作失誤而可能被追究的紀律責任,擅自更改報價文件,並以此文件結算,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案件已完成偵查並移交檢察院處理。廉署提醒負責採購程序的公職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