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特區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舉行第三場公眾諮詢會。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梁穎妍等出席諮詢會。約80位市民參加了諮詢會,共有18位市民在現場發言。
跨部門工作小組代表介紹了《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的背景和諮詢主要內容。與會市民踴躍發言,多數認同政府夾屋理念,支持政府夾屋方案的總體方向,並對完善夾屋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
發言者多數支持諮詢文本提出的“夾心階層”第一個定義,有發言者關注應否對經屋申請排隊尾者申請夾屋的比例作出規定,也有市民建議在兩個定義間選取中間部分。
關於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多數意見認同諮詢文本提出的過半家團成員應為澳門永久居民,也有市民認為夾屋申請應只開放給澳門永久居民。年齡方面,多數意見認同文本內容,也有市民認為不應忽視18至22歲青年的住屋訴求。
關於申請者的收入,有市民認同文本提出的與經屋申請條件對接的方式;也有市民認為,不應將夾屋申請收入下限與經屋上限作任何掛鈎,否則照顧不到青年的住屋需求。
關於申請者持有物業方面,有市民支持文本提出的五年內無物業的要求,也有市民認為應考慮原持有物業但因離婚等原因而現喪失物業等特殊情況,有市民則認為應將限制期縮短至2至3年為宜,亦有市民建議應允許持有舊唐樓小單位的家庭申請夾屋。
定價方面,有市民認為,夾屋定價為同區私樓價格的七成較為合適;亦有市民關注夾屋同區樓價的定價依據,例如“同區”應如何界定等。
取得方式方面,多數發言者支持採用計分排序,同時建議考慮將青年、新婚者等納入優先範圍;有市民則支持使用抽籤方式取得。
關於夾屋的禁售期和隨後的轉售,有市民支持16年禁售期,但認為特殊情況下可縮短,轉售時應售予其他符合夾屋申請條件者;有市民則建議設較短的禁售期。
有市民關注夾屋選址、房型、供應數量等問題。有市民建議盡快公佈夾屋用地、規劃及時間表,政府應掌握夾屋設計建設的主動權;夾屋應以T2為主,以滿足家庭基本需要。
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認真聽取了有關意見並與發言者進行了互動交流。
政發局代局長吳海恩回應時重申,夾屋的推出是本屆特區政府考慮到不同社會階層的安居需要和購買能力,為更好解決澳門居民住房問題而推出的。他強調,夾屋定位於經屋和私樓之間,性質上屬私樓,但卻是政府使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故在申請准入及轉售賣出時都設置了一些限制條件,此屬合理安排。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回應時表示,政府現正聽取社會對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的意見及建議,並將根據諮詢意見,研究法律起草工作;與此同時,未來將會透過新城A區28,000公屋單位、偉龍6,500公屋單位以及在建的約2,800個社屋單位和籌建中的長者公寓陸續增加供應,回應居民住房需求。
法務局梁穎妍廳長回應時指出,夾屋方案是政府為回應夾心階層住屋需要而提出,“夾心階層”的定義是未來夾屋政策立法的基礎,故也是本次諮詢的重點內容,相信透過諮詢能夠凝聚社會共識;至於夾屋的申請年齡應如何訂定,尤其是否應與社會整體房屋政策保持一致,希望多聽社會意見。她續指出,未來落實訂定夾屋具體政策及立法時,會盡可能平衡社會各方意見和訴求。
政發局代局長吳海恩作了總結發言,他指出,澳門是多元包容的社會,此次夾屋諮詢文本具原則性和方向性,社會對方案提出不同意見實屬正常。他感謝過去近兩個月間市民和社會各界踴躍發表意見,認為社會意見對政府完善夾屋方案很有幫助,他亦希望社會各界在夾屋方案諮詢期結束(2020年12月11日)之前繼續發表意見,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將在集思廣益基礎上,分析和整理意見,爭取在12月底前完成諮詢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