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上海市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決定自2020年12月16日下午6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上海浦東新區之祝橋鎮、周浦鎮、張江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