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為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帶來的發展機遇,將科技創新作為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切入點之一,特區政府重組經濟局,增加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職責及相應職能,同時保留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現有功能,以支持科技研究工作。
經濟局重組後更名為“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並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按職能分工,加快推動產學研融合,重點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實現科研成果產業化及商品化。
為履行新增的科技創新職能,建議增設科技廳,並下設兩個處級單位,負責協調和推動科技領域的工作。同時,為優化現時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法規調整現行知識產權廳的職權,強化專利管理及增加對科技企業專利範疇服務職權,以配合本澳未來科技發展,並透過現有的區域合作機制,協助科技企業更好地利用國家科技發展政策。
此外,為提升行政效率,將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服務整合到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加強推廣工作及持續完善電子報關系統。
行政法規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