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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召開本年首次擴大會議 就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實施情況進行交流及意見收集

醫務委員會召開本年首次擴大會議

醫務委員會日前召開了全體會議,會議由醫務委員會李展潤主席主持,是次會議主要就《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實施情況作簡報及諮詢;是次會議還邀請了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界及醫療團體等63名代表列席。

李展潤主席表示,月前醫務委員會就《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保險》(下稱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相關執行情況進行交流及討論,並就業界的意見進行收集及整理。於11月17日,衛生局、金融管理局及保險業界代表進行會議,初步達成一些共識意見。期間,衛生局亦提供了相關數據資料,以便該局就醫療業界的意見及訴求進行分析及研究,並與保險業界尋求較共識的方案。本次會議邀請了金融管理局及保險業界的代表列席,為配合防疫工作故未能邀所有的業界團體列席,希望與會者可以就會議討論的內容,向相關業界團體傳達及收集意見。

會上,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黃立峰委員表示,《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於2016年8月正式公佈,金融管理局立即配合衛生局、醫務界及保險業界啟動相關法規草擬程序,並於2017年2月訂立了《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進一步鞏固上述法律制度的執行及確保醫療服務提供者有最低的法定責任保險保障,而金融管理局與醫務委員會就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實行情況一直保持緊密合作,希望業界團體透過此次會議能對保險運作及相關保障範圍有更充分了解。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陳君儀總監則簡報了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相關統計數據,她並表示,一般保險條文內容是需要10年的數據分析來作出檢討,今次作出檢討是因為立法時承諾了醫務業界,立法後3年會對相關條款作出檢討。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為醫患雙方能提供一個保障,又因為設有追朔期,故損賠率有機會繼續上升,因而保費及保額較難下調。然而,對處於半退休狀態或已退休的自然人醫療服務提供者,因應他們所面對的醫療風險較低,故有關人士的保費存在下調空間。保險業界的代表則就職業民事責任保險的特性進行講解及說明。期間,各委員分別就保費保額可下調額度及本地與外地風險池的差距、保費的限制及金額訂定方式、保單的追溯期等內容展開了討論,當中有業界表示可否因應自然人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自身風險,選擇不同的保額額度,而據金融管理局代表回應,目前的保險條款,已訂定最基本的保額,自然人醫療服務提供者可因應行業的風險額外要求提高保額,但不適宜在現行基本保額的情況下再下調,這對於居民及業界的保障都是比較大的。

出席是次會議的還有醫務委員會吳培娟副主席,而出席的委員包括:鄺珉委員、謝學斌委員、陳新委員、林愛貞委員、伍慧兒委員、區志強委員、陳虹委員、方念湘委員、何雪卿委員、黃顯輝委員、陳暢堅委員、陳婉華委員、陳惟蒨委員、陳穎茜委員、曾潭飛委員、程偉強委員、蔡嘉敏委員、許孟雄委員、郭秋莎委員、林韻玲委員、李俊玲委員、梁玉華委員、梁偉明委員、梁寶鸞委員、李鵬斌委員、林哲正委員、林巍委員、羅肖金委員、羅冰玉委員、呂綺玲委員、吳國良委員、白琪文委員、戴華浩委員、鄧光銳委員、黃茵茵委員、王靜華委員、黃駿傑委員及余斌委員 (排名不分先後),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譚淑儀高級主任、老毅庭主任、莊慧凝主任,亞洲保險王柏煒代表、中國太平保險吳惠冰代表及安達保險梁攷怡代表,以及15個醫療團體代表共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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