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新車註冊的監管工作,交通事務局於2021年1月4日起實施新車註冊的新流程,進一步理順試驗車牌(俗稱“EX牌”)機制,提升行政效率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EX牌的有效期顯示於“試驗車牌臨時准照”右上方,由取得日翌日起計,為期15個連續日。按照機制,新車須在取得EX牌翌日起首10個連續日內辦理車輛註冊申請,逾期遞交之車輛註冊申請將不獲接納,必須重新申領EX牌後方可辦理。提出車輛註冊申請後,新車須於緊接的第二個工作日起至EX牌有效期內接受首次檢驗,未如期進行檢驗之車輛,須重新申領EX牌及重新辦理車輛註冊申請後,方可進行首次檢驗。
此外, EX牌不可自動續期,僅於新車檢驗不合格時,可在原EX牌有效期內向局方申請延長有效期15個連續日。每次檢驗不合格時可申請延長一次,並須繳付費用900澳門元。
提前車牌號碼抽籤 便利車主決定
新安排下,新車註冊號碼(俗稱“車牌號碼”)的電腦隨機抽籤工作提前於申領EX牌後第二個工作日進行,有利於車主因應個人喜好,作出“套牌”或“買牌”決定。車主可於辦理車輛註冊手續前提出,以便提升行政效率;亦可選擇於完成新車註冊程序後,另行申請“套牌”、“買牌”或發出新註冊號碼,以更改車輛註冊號碼。
已申領EX牌且經抽籤取得車輛註冊號碼之車輛,無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完成新車註冊手續,上述車輛註冊號碼均會被適當記錄,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檢驗合格後5工作日內繳納行車稅
新車通過檢驗後,車輛註冊手續便已完成,車主須於檢驗通過後5個工作日(驗車當天不作計算)內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納稅後,EX牌便隨即失效,車輛須換上車輛註冊號牌(俗稱“黑牌”)方可在公共道路上行駛。車主必須於EX牌失效或有效期屆滿後15個連續日內交還予交通事務局,否則可被科處罰款900澳門元。如車輛使用逾期或失效的EX牌,在公共道路上使用、行駛及停泊,更可被權限實體依法作出處罰。
有關新車註冊流程的注意事項,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站相關專頁:https://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EF35AA52C1D20F83CB653681970429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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