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四川省及内蒙古自治區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1日晚上8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的郫筒鎮(郫筒街道)、唐昌鎮、犀浦鎮(犀浦街道),及成華區跳蹬河街道;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的扎賚諾爾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1.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或勝利街道;
2.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金普新區)的先進街道、光中街道、擁政街道、友誼街道及站前街道,沙河口區的星海灣街道星海公園社區,甘井子區凌水街道大有恬園社區,瀋陽市于洪區的北陵街道、華潤橡樹灣、中海城,皇姑區之基業百花園、化工小區;
3.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黑河市愛輝區;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