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河北省及黑龍江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19日12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吉林省長春巿的二道區、綠園區或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1.河北省:石家莊全市,廊坊市固安縣,邢台市之南宮市或隆堯縣;
2.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勝利街道、南彩鎮、仁和鎮、北石槽鎮、趙全營鎮,大興區天宮院街道;
3.遼寧省:大連全市,瀋陽全市;
4.黑龍江省:綏化市,黑河市愛輝區、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哈爾濱市香坊區、大慶市龍鳳區;
5.吉林省:通化市,長春市的公主嶺市范家屯鎮、二道區、綠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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