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海關對兩間懷疑售賣冒牌手錶的店舖採取行動,查獲冒牌手錶37隻,3名涉案人士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海關早前接獲市民舉報,在北區一間店舖購買手錶,發現其重量及錶面顏色與正品有異,懷疑該店舖售賣冒牌手錶。海關接報後作出深入調查,發現除上述店舖外,另一間位於中區的店舖亦可能涉案。本月20日,海關同時對上述兩間店舖採取行動,在兩店鋪內查獲懷疑冒牌手錶合共36隻,連同舉報人提供的1隻懷疑冒牌手錶,經品牌鑑定人鑑定後證實全為假冒物品,若以正貨價格計算約值12萬澳門元。據店舖負責人供稱,涉案手錶以每隻600至1,50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內地購入,並以1,100至2,300澳門元出售。
海關以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之相關規定,對2名店舖負責人及1名店員作出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處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重申,售賣侵權產品屬刑事罪行,經營人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士若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可透過電子郵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時舉報熱線(853) 2896 5001與澳門海關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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