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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中止計算拘留期 消除治安隱憂


【新聞局】建議中止計算拘留期消除治安隱憂

特區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中,對於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人士,建議引入中止計算60日拘留期的規定,並將拘留期延長至不多於24個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26)日表示,此舉旨在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期望可大幅減少簽發“行街紙”和減少拘留中心的人數,從而消除本澳的治安隱憂。

黃少澤今早列席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會議,他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按照現行法律,對於無法識別身份的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只設有60日的拘留期上限,這些人士沒有身份證明文件或提供不實身份資料,導致政府無法將其驅逐或遣返,治安警察局因而需要簽發大量“行街紙”。同時,相關人士在缺乏維生條件下,繼續逗留澳門將對社會治安與穩定造成嚴重影響。

黃少澤表示,引入新機制是為了防止惡意拖延驅逐程序的行為,降低他們長期或永久逗留澳門的意圖。此外,期望措施可有助警方減發“行街紙”及降低在拘留中心的人數。

黃少澤強調,該機制是參考國際慣例與歐洲模式,且需符合特定的條件才可實施。法案建議有關中止計算60日的拘留期是由警方先向檢察院提出,經檢察院向法官建議,最終由法官作出決定。整個機制必須在司法機關監督下進行。此外,司法機關每隔一段時間,會重新審查是否需維持措施。

據治安警察局的資料,位於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的拘留中心共可容納188人,截至2021年1月15日,中心有30名被拘留者入住,相關人士每人每日膳食費用約為69元。因應不同的個案,他們被拘留的時間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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