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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實習測驗檢錄程序2月11日實施新安排

具有“符合”標識之最低學時規定的登錄總覽憑條

交通事務局對實習測驗(俗稱 “路試”)的檢錄程序於2月11日(周四)起實施新安排,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到達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並遞交具有“符合”標識之最低學時規定的登錄總覽憑條、“學車紙”及有效身份證明或合法逗留文件方可進行駕駛考試,否則一律視作缺席考試。

另外,考生若在指定考試時間前一小時未透過電子登錄機完成學習登出步驟,該實習學時將視為無效。考生須注意考試前是否已足夠法定學時,即場內學習5學時及總學習時數25學時。在推出新安排前,局方已收集駕駛學校、教練員及相關從業員的意見並為其舉行講解會,並會持續與業界保持溝通,適時檢討和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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