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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零時起取消對曾到吉林省及河北省相關地區的入境人士採取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明零時起取消對曾到吉林省及河北省相關地區的入境人士採取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吉林省及河北省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2月11日零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或松原經濟技術開發區、河北省邢台市隆堯縣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1.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邢台市之南宮市,保定市定州市西城區龐白土新民居北區;
  2. 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街道;
  3. 黑龍江省:綏化市,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哈爾濱市的香坊區、道裡區、道外區、利民開發區、呼蘭區、南崗區;
  4. 吉林省:通化市,長春市的公主嶺市范家屯鎮。
  5. 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街道轄區(包括昭通路居民區)、南京東路街道轄區(包括貴西小區和中福世福匯大酒店),寶山區友誼路街道轄區、浦東新區高東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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