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北京市、河北省、黑龍江省、吉林省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2月17日中午12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街道;河北省邢台市之南宮市、保定市定州市西城區龐白土新民居北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道裡區、道外區及南崗區;吉林省長春市的公主嶺市范家屯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
- 黑龍江省:綏化市,哈爾濱市的利民開發區、呼蘭區;
- 吉林省:通化市;
- 上海市:浦東新區高東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