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了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堅決擁護和支持。
選舉制度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憲制層面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是中央有效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應有之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依法作出關於完善其選舉制度的決定,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必要之舉,對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保障廣大香港居民根本福祉,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自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開創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
面向未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將團結社會各界,繼續弘揚愛國愛澳優良傳統,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不斷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譜寫具有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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