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 介
根據第19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式樣),治安警察局將於2021年3月14日起,向外地僱員簽發新版《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下稱「外僱證」)。隨著新版「外僱證」的推出,將會為僱主和外地僱員帶來更便捷、高效的服務,並有助治安警察局配合政府推動電子政務的發展。
2. 新證特點
(1). 新版「外僱證」採用與目前的《澳門居民身份證》相同的材質(聚碳酸酯);在耐用和美觀方面比舊版「外僱證」更佳;亦增加了防偽技術(包括光學可變圖像防偽技術及彩色紫外光印刷等),以提高證件的安全性。
(2). 新版「外僱證」內置非接觸式晶片,除卡面資料外,還儲存了持證人之婚姻狀況及旅行證件資料。透過電子設備讀取晶片資料,有利相關部門及機構實現政務、流程電子化,提高運作效率。
(3). 據統計,每年有不少僱傭關係(去年約四萬名僱員),在「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有效日期(即「外僱證」有效期)屆滿前取消,以及不時出現聘用許可被廢止等情況而導致「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發生變化或失效,令舊版「外僱證」卡面的有效日期往往不能確切反映實況。因此,為準確了解外地僱員之逗留期限,以保障僱員自身、僱主、法律關係相對人等權益,並確保政府部門在稽查管理上更為有效便捷,新版「外僱證」將不顯示有效日期,取而代之為一個可查閱「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實時有效期的二維碼。
(4). 由於新版「外僱證」將不顯示有效日期,如卡面資料沒有變更,原則上續期都不需換證*,既節省行政成本和簡化行政手續,亦體現了減耗環保的優點。(*須換證情況主要包括:證件損毀、工作關係變更、職務職位變更等。)
(5). 未來,治安警察局將在本澳多個地點設置的24小時自助服務機,增加辦理「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續期功能。在無須換證的情況下,外地僱員日後便不必再為換取新證而前往辦證地點(僅三個),而是在僱主提交之續期申請獲批後(如:僱主藉「一戶通」替其家務工作外地僱員線上提交申請和即時取得審批結果)便可隨時到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務機,透過拍卡即時更新其「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期限及列印該許可憑條。
3. 掃碼可查有效期
(1). 新版「外僱證」卡面不再顯示有效日期 (即「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的有效期)。外地僱員可以通過手機掃描「外僱證」卡面上的二維碼,快速地實時查閱該有效日期,並以截圖或拍照方式保存;也可以使用身份證明局或治安察局的自助服務機 (分佈在澳門和離島政府服務點和辦公地點等,其中身份證明局有49個地點,治安警察局有6個地點)進行查閱,並以列印或拍照方式保存查閱紀錄,以確保自身處於合法逗留狀況。
(2). 其他與外地僱員建立法律關係的相對人或實體(例如:酒店、醫院、銀行、房東等)應要求外地僱員提供「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的有效日期之實時查閱紀錄,或在外地僱員同意下,透過電子設備掃描其「外僱證」卡面上的二維碼或以其他方式進行實時查閱,並作出適當記錄,以保障自身權益。
4. 外地僱員線上查詢及通報資料
配合新版「外僱證」的推出,目前外地僱員使用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存檔影像查詢系統,稍後將更名為「外地僱員網上服務」,並進一步增加資訊和功能,以便利外地僱員和保障其權益。外地僱員輸入密碼登入該系統後,除可查閱「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狀況、登記的個人資料、職業介紹所資料、過往五年工作紀錄等資料外,更可藉系統通報或更新聯絡資料,非常便捷。
5. 結語
目前澳門特區共有約17萬名外地僱員。由於舊版「外僱證」仍維持有效至「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有效期屆滿日,故預計全部更換新版「外僱證」需時約2年。
治安警察局將繼續秉持「以民為本、銳意革新」的宗旨,開發更多自助及網上服務,抓住電子政務的發展機遇,持續推出便民利民的措施,為居民和外地僱員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新版「外僱證」的資訊,可瀏覽治安警察局網頁https://www.fsm.gov.mo/psp/,發送電郵至sminfo@fsm.gov.mo,致電治安警察局服務熱線2872-5488或於辦公時間親臨三個服務地點(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澳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