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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定期檢驗車輛期限延至4月30日

車主可於交通事務局網頁查詢車輛定期檢驗日期

每年1至3月為繳納“行車稅”的期間,考慮到部份車主習慣按照該年度行車稅圈上所示的定期檢驗車輛期(簡稱“定檢期”)安排受檢,每期十個工作天。為進一步方便車主,對於定檢期最後一天為3月31日或之前的車輛,交通事務局將其定檢期限延至4月30日。

倘若車輛的定檢期跨越4月1日或之後,則必須如期驗車,否則將被視為缺席檢驗,逾期者需繳付逾期檢驗費用2,000元;缺席檢驗超過六個月,車輛的註冊將被取消。

局方再次提醒,接受定期檢驗之車輛必須提前至少一天網上預約,否則不能入場檢驗,逾時到場預約將自動失效,未能如期檢驗的車輛將按逾期方式處理。

局方已將2021年車輛定期檢驗日期上載於官方網頁,車主可登入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443513393 查閱。另外,車主宜向局方申請 “接收短訊通知綜合登記服務”,以接收包括定期檢驗在內的車輛及駕駛執照相關的服務訊息短訊(SMS)及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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