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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二一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二一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澳門特區政府自二零零九年起推出一次性補助居民醫療開支計劃,推廣家庭醫學制度,提醒居民重視個人保健,加強公私營醫療實體間合作,推行至今,成效理想。故此,特區政府推出《二零二一年度醫療補貼計劃》,向每位合資格的澳門居民發放六百澳門元補貼,使用期限兩年,總補貼金額估算為四億二千八百零六萬八千澳門元。

凡最遲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持有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以及持有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生效前發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且現身處澳門特區境外,但能證明因長期無能力或因入住醫療機構或社會互助機構的情況而阻礙其換領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均為計劃受益人。

二零二一年度醫療券使用期限,由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為期兩年。醫療券繼續以電子方式發放,居民無須印券,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直接到已加入計劃的醫療人員的診所就診即可。同時,居民可把電子醫療券全部或部分移轉予持有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零二一年度電子醫療券只可用於已加入計劃的醫療人員所提供的服務,而不適用於獲澳門特區政府資助的醫療人員。獲許可加入計劃的醫療人員須在其營業地點張貼專用標貼。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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