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撤銷大熊貓基金》行政法規草案。 特區政府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優化部門架構和職能,制定本行政法規草案,撤銷大熊貓基金並對相關職能作重新安排,把基金原職能分別轉至澳門基金會及市政署,由澳門基金會負責對大熊貓研究活動的資助,由市政署負責對大熊貓保育及教育活動的資助。 為加深公眾對大熊貓的認知,推動大熊貓保育工作,市政署將免除澳門大熊貓館的門票收費,以吸引更多市民及遊客參觀大熊貓館。 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