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計劃推行的電子消費優惠,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持續對市場進行監察。近日在社交媒體發現有花店推出的優惠,有機會違反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規定,經科局已主動聯絡商戶並作出提醒,其後相關商戶已配合刪除有關優惠的宣傳內容。
此外,經科局今(23)日亦約見澳門花卉業商會,解釋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安排,並要求該會協助提醒其轄下會員及同業注意遵守。
特區政府正密切籌備“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將透過行政法規對優惠的使用進行規範,尤其包括電子消費優惠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
經科局近日在社交媒體發現有花店推出優惠活動,允許消費者購物後可保留收據,待未來以消費優惠作扣除,再退回現金。必須注意,相關做法有機會抵觸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規定,可能導致有關商號被停止收取消費優惠;而涉及有關交易的居民的消費優惠會被終止,且須返還違法使用的優惠款項。
經科局呼籲商戶未來在推出配合“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折扣優惠或其他營銷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規定。
如居民或商戶對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存有疑問,歡迎向經科局查詢,電話:6299 8235,電郵:econsumo@dsed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