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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上9時起曾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或裕安區的入境人士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

第55/A/SS/2021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安徽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5月14日21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或裕安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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