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遼寧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5月16日21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藝園小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裕安區,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
- 遼寧省:營口巿陳屯鎮、熊岳鎮,沈陽市和平區藝園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