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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優惠”後(1)日起使用, 不斷推出新視頻介紹操作

“電子消費優惠”使用須知-一般規則1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須知(消費卡)宣傳片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須知(移動支付)宣傳片

特區政府推出“2021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當中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紓民困、穩經濟。

已成功領取電子消費優惠的居民,可自後(1)日起,使用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的組合優惠,使用期至本年12月31日,為期7個月。

視頻、圖文包等多媒體宣傳,多角度介紹滿足不同居民需要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和金融管理局持續廣泛宣傳,針對6月開始的優惠使用,已製作簡明易懂的視頻及圖文包,結合一般規則及具體例子進行介紹,資訊性及趣味性兼備。

考慮到選擇消費卡或移動支付的不同人群的需要,視頻及圖文包的內容均從使用者出發、各有重點,從不同角度、深入淺出地向居民解釋優惠使用的各項細則。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專題網頁資訊豐富且持續更新及優化,已匯集了最新的宣傳動畫、教學短片、圖文包、問題集,並按照登記、領取及使用等不同環節分門別類,方便居民依照自身需要,瞭解計劃的不同內容。

啟動金及立減額同時使用,消費扣減全程自動化

電子消費優惠包括5,000澳門元的“啟動金”及3,000澳門元的 “立減額”兩部份,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消費時,交易金額的25%(即七五折優惠)費用從立減額扣減,其餘的75%費用則從“啟動金”扣除。

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澳門元300元,立減額會按比例自動扣減,因此相當於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澳門元100元。換言之,居民每日最多可透過組合優惠,免費購買澳門元400元的商品或服務。

當5,000元“啟動金” 全數用完, “立減額”將仍有餘額,居民可自行加值,繼續享有七五折優惠。這時,再不設付款上限,直至立減額用完為止。

消費扣減全程自動化,在電子消費卡的收據或移動支付手機程式上,顯示每次消費紀錄和剩餘總額(啟動金及立減額),一目了然,不需自行計算。

消費卡付款後收據可顯示餘額,啟動金少於10元可加值

如選擇透過“消費卡”領取優惠,每次使用優惠付款後,支付機具都會出具收據(小票),居民可以於收據上查看啟動金及立減額的當天餘額及總餘額。此外,亦可通過計劃專題網站 (https://www.dsedt.gov.mo/2021consumo) 查詢餘額。

當啟動金金額等於或少於澳門元10元時,如居民希望享受餘下立減額,可自行前往一般澳門通卡的加值地點,按需要為消費卡加值,便可繼續享受七五折的立減優惠。當消費卡加值後,立減額的使用不設每日上限,直至用完為止。

移動支付加推優惠可疊加使用,不同金額交易均可自動扣減

如選擇透過“移動支付”領取優惠,啟動金及立減額均可與金融機構的加推優惠疊加使用。

假設消費時抽到隨機立減或紅包形式的加推優惠,系統會先扣減上述優惠,再扣減立減額及啟動金。消費時整個過程由系統自動進行計算扣減。

此外,如果單一交易金額超過澳門元400元,大部份移動支付工具均可以自動從消費者的個人電子錢包,自動扣除超出的部分。換言之,消費者一般僅需要支付一次,便可以順利完成整筆交易。

居民可於手機程式的交易紀錄中查看各項扣減的明細。同時,也可於程式內查詢啟動金及立減額的當天餘額和總餘額,以及過去交易詳情。

居民如有疑問,可瀏覽計劃專頁,亦歡迎在辦公時間向經科局或金管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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