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鄰近地區疫情,本澳更新調整關於進入公共場所出示“澳門健康碼”的指引。
對於各類場所的實施辦法如下:
1. 根據衛生局公告,下列場所必須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包括有:娛樂場、酒店場所和公寓、出入境大樓及醫療機構。
2. 政府部門、購物商場、設有堂食的飲食和飲料場所、餐廳、酒吧等場所應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
3. 下列場所可根據場所條件決定是否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包括:街巿、大型超巿、卡拉OK、理髮店、健身院及健康俱樂部、美容院、舞廳、桑拿浴室及按摩院、遊戲機中心、保齡球場、桌球室、網吧、電影院/劇院、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館、需逗留較長時間( 超過20分鐘 )的辦事處、服務站或門巿,以及綜合性商業大樓。
對於一般零售商店,例如小型超巿、便利店等,由於場所規模和人流較少,以及顧客停留時間較短,因此可以不必要求進入者出示“澳門健康碼”。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