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早前從廣州市和佛山市回澳的人士,衛生局早前已為他們進行了第一次核酸檢測,稍後會根據他們回澳的時間,計算他們是否已過潛伏期。如他們已離開廣州市或佛山市超過14天,即已過潛伏期,便毋須再做核酸檢測。如仍處於離開廣州市或佛山市的14天內,屬於潛伏期的人士,則仍處於風險期,需進行第二次核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