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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被列為廣州新冠肺炎病例次密切接觸者的本澳外僱須接受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公佈,1名被列為廣州新冠肺炎病例次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本澳外僱須接受醫學觀察。

根據粵澳聯防聯控機制,珠海市有關部門今(13)日上午通知本澳,根據廣東當局的追蹤,1名本澳外僱因和廣州一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在6月4日同乘由肇慶廣寧至廣州南站的D2803號列車,被列為次密切接觸者,該名人士於6月12日入境澳門。作為防範性措施,當局已即時要求該人士工作的位於提督大馬路61號御麟殿粵菜館暫時停業,並要求該名人士接受醫學觀察,該餐廳內其他工作人員、宿舍同住者須接受核酸檢測,健康碼轉為黃碼;並登記在餐廳內顧客資料,以便進一步安排。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在6月12、13日期間曾到過該餐廳的人士,可聯絡28700800登記資料,以便作出進一步安排。衛生局正在進一步調查有關情況,稍後將公佈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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