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直選及間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於今(15)日結束,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收到27份申請,其中直選佔22份,間選佔5份。直選有6份申請已獲確認,另有2份放棄參選。
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期限屆滿後,除獲選管會通知作出彌補缺陷者,不得就已提交的提名委員會成員名單進行補充或替補。如所提交的申請不符合規定的要件,選管會將在後(17)日或之前通知相關提名委員會受託人在5日內彌補存在的缺陷,逾時不作彌補者將被拒絕證明。同時,選管會將最遲於本月24日,就證明或拒絕證明提名委員會合法存在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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