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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博彩監察協調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博彩監察協調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為提升特區政府對博彩業的監管力度,確保行業有序發展,有必要對於博彩業開放初期頒佈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博彩監察協調局的組織及運作》進行修訂。

法規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為加強部門的統籌和協調能力,增設一名副局長。在部門的組織架構方面,“幸運博彩監察廳”和“互相博彩監察廳”將合併為“博彩監察廳”,下設三個處級單位; 增設“調查廳”,下設一個處級單位;增設“設施及資訊廳”及“法律及准照廳”,並將現行“審計廳”和“研究調查廳”易名為“財稅及合規審計廳”和“博彩研究及聯絡廳”,每個廳均下設兩個處級單位。

為應對博彩場地的大幅增加,監察人員的編制數目由現時的192人增至459人。在嚴格按照特區政府公共部門員額控制規定的前提下,有關人員的聘請將按實際需要逐步落實、分階段填補。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