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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


審計署已完成《二零零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並對特區政府過去五年的財帳運作管理概況作出特別的回顧。審計署已如期於10月20日將《報告》送呈行政長官,並由行政長官送交立法會。 審計署審核了由財政局編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2003年總帳目、財政行政自治部門和行政自治部門編製的管理帳目。審計長蔡美莉在《報告》中指出:“審計的結果確定上述財務報表在重要層面上適當反映總帳目在2003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情況及結算至該日止全年度的收支帳目。” 審計署亦藉着《政府財帳運作概況回顧》,檢視了審計工作在過去五年的成效;跟進各部門對曾被指有不足之處的改善程度。審計結果顯示,經過審計與被審計雙方在五年來的不繼改善,公共部門的財帳運作管理已有了很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