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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輕微民事案件法庭」


行政會今(二十一)日完成討論「初級法院法庭的設立及轉換」行政法規,在初級法院設立「輕微民事案件法庭」以回應社會訴求。 根據該行政法規設立的「輕微民事案件法庭」,進行訴訟時不需要繳交預付金。第一審法院的初級法院將轉換為專用法院,現行初級法院的六個分庭,第一、第二、第三法庭轉換為民事法庭;第四、第五、第六法庭轉換為刑事法庭,至於刑事起訴法庭則維持不變。「輕微民事案件法庭」在明年一月四日設立,法庭的轉換亦於同日進行。 另外,行政會並完成討論了「註冊核數師職業道德守則」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