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經屋申請期由2021年7月14日至11月12日

經濟房屋申請

2021年經濟房屋申請由2021年7月14日至11月12日,為期約4個月,補交文件期至2021年12月13日,並首次接受電子方式申請。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將建於新城A區的A1至A4及A12共5個地段,合共5,254個單位,包括242個一房廳(5%)、4,478個兩房廳(85%)及534個三房廳單位(10%),而新城A區經濟房屋展示區明(13)日起開放公眾預約參觀。

特區政府今(12)日刊登四份《經濟房屋法》相關的行政長官批示,包括收入及資產淨值限額、得分表、申請表式樣及附同文件,以及出售經濟房屋的許可書式樣,四份批示明(13)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在新城A區共規劃2.8萬個公屋單位並陸續推出,加上氹仔偉龍經屋項目、望廈社屋-望德樓、台山中街社屋及慕拉士社屋,未來公屋會有穩定的供應量,相信能滿足公屋需求。

是次為新修訂《經濟房屋法》的首次公開申請,確立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而出售價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單位售價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

經屋為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內居住,如無合理解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5%至15%的罰款。如不糾正,可被解除預約合同。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

連同家團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居留至少7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僅申請人為單位的立約人,並須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即2021年11月12日)前12個月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表一)。每月收入是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平均收入計算,資產淨值是以2021年6月30日結算的價值。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在申請前10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繼承除外;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取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經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自房屋交付10年後可再次申請。

經屋申請已改為評分排序方式,名次按最後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得分表,有四個評分項目:家團結構及家團人數;在澳門居留的時間;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組成中澳門永久性居民的比例。確定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申請可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經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以及須附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月收入證明文件,已透過與澳門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豁免申請人提交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電子申請須透過經屋申請專題網頁(www.ihm.gov.mo/zh/he2021)登入“一戶通”後進行網上提交。親臨申請須透過網上預約系統(https://booking.ihm.gov.mo)預約時間後,前往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舖的房屋局辦事處提交。因應防疫工作,親臨提交申請表時,請佩戴口罩、配合現場測溫及出示個人綠色健康碼。

市民可透過電郵(he_application@ihm.gov.mo)或網上(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enquiry)或致電2859 4875向房屋局查詢。房屋局將於申請期間在經屋申請專題網頁統計資料內公佈經屋申請情況。

房屋局將舉辦四場經屋申請公眾講解會(表二),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

表一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人數)

每月收入下限

(澳門元)

每月收入上限

(澳門元)

資產淨值上限

(澳門元)

1人

12,750

38,350

1,254,900

2人

19,270

76,690

2,509,800

3人

26,020

4人

28,490

5人

30,290

6人

35,500

7人或以上

37,300

表二

場次

日期

時間

地點

社團專場

7月14日

下午3時

房屋局辦事處(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青洲坊大廈地下J)

第一場

7月16日

晚上8時

房屋局辦事處(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

第二場

7月17日

下午3時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氹仔湛江街66-68號湖畔大廈1樓D)

第三場

(手語傳譯)

7月23日

晚上8時

房屋局辦事處(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

第四場

(手語傳譯)

7月25日

下午3時

房屋局石排灣辦事處(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2樓)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