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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關於糾正或替換參選人的決定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13)日就相關候選名單的糾正情況或替換無被選資格參選人等作出決定,並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張貼相關告示予以公佈。

按照告示,對比7月7日公佈的候選名單總表,直接選舉的候選名單由19組減至14組,參選人總數由159人減至128人;減少的5組候選名單,是由於其不替換、經替換無被選資格參選人後,以及部分參選人放棄參選,名單內具被選資格參選人數量未達法定下限的4人。

原21人因為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具被選資格,變更為20人,是由於其中1人提出替換人選。

間接選舉並沒有任何更改,維持5份候選名單共12名參選人。

根據選舉法及選舉日程,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最遲於7月16日就選管會的決定提出異議。如有異議,選管會將依照選舉法規定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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