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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2005年國際法培訓講座」


為了讓澳門特區公務人員加深認識國際法,擴闊國際視野,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2005年國際法培訓講座」,邀請外交部及商務部具豐富國際法理論與外交實踐經驗的官員來澳擔任主講嘉賓。此次活動是外交部與澳門特區政府的合作項目之一。 「2005年國際法培訓講座」由本月十日起至廿三日,分十個晚上,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行,主講者將與學員探討當前一些國際法的熱點問題。是次講座共有五個講題,第一個講題是“聯合國環境氣候公約的熱點問題”,由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劉振民司長主講。其餘四個講題分別是“反恐公約的熱點和爭議問題”、“人權公約以及解決方法的探討”、“反腐敗公約的熱點問題”及“中國加入WTO後的關貿政策問題”。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九月與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達成的合作協議,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負責落實與外交部合作培訓本澳法律人員的工作計劃。自落實有關計劃以來,培訓中心過去已舉辦了兩期國際法培訓講座。在總結兩期講座培訓成效的基礎上,培訓中心今年繼續舉辦國際法講座,目的是加深特區公務人員對國際法熱點問題的認識,了解國家在外交方面的政策和立場。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一直以來透過舉辦各類型的培訓課程、研討會及講座,為公務人員提供了持續進修、提昇專業能力的機會。為了提高培訓成效,培訓中心除了邀請專家來澳授課外,還送學員到外地培訓。今年八月,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選送了十五名政府法律專業人員前往北京,在外交部張灣培訓中心接受近一個月的國際法理論與實務培訓。這次也是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連續第二年選送公務人員到外交部修讀國際法強化培訓課程。 澳門特區政府與外交部展開合作以來所舉辦的國際法培訓講座及國際法強化培訓課程,深受學員歡迎。有關課程及講座能得以成功舉辦,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及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給予全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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