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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職局舉辦第三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葡語班)


繼本年5月及7月第一班及第二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葡語班) ”結束後,行政暨公職局與國家行政學院於本年十月中合辦本年最後一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 (葡語班)。上述課程是澳門特區政府其中一項重點培訓項目,課程分為在澳門學習及在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學習兩部分。在澳學習的部分主要是讓學員深入認識《澳門基本法》,而在北京學習是透過安排學員前赴國家行政學院接受培訓,以及在北京實地考察,使澳門特區政府中、高級公務員對中國的國情、經濟發展及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與政府改革等方面有較深入的認識。“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 (葡語班)第三班將於10月16日至10月23日期間在北京舉行,為期1週,對象均為澳門特區中以葡語為母語的中高級公務員。 參加是次培訓課程共有47名來自23個不同部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學員們於今(6)日向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辭行。陳麗敏司長與學員會面時表示,在國家行政學院配合下,首兩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葡語班)取得良好成效,學員獲益良多,同時亦增加學員之間的交流及團結精神,期望學員們能保持良好的學習精神,在學習期間互相勉勵及互相幫助。學員們承諾將會努力學習,善用特區政府的培訓資源,珍惜機會,積極了解及認識中國國情及行政方面的知識,力求學以致用,為澳門特區政府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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