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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與多米尼克國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多米尼克國互免簽證協定》的簽署儀式已於2005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一時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黃廳舉行。行政長官何厚鏵、多米尼克國總理MR.ROOSEVELT SKERRIT分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多米尼克國政府簽署上述協定。 上述互免簽證協定生效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旅行證持有人將可免簽證進入多米尼克國並最多逗留90天。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六十六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7個國家同意給予特區旅行證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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