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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框架下內地與澳門會展業發展合作交流會


為了讓澳門業界了解《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安排》)中會展服務的內容,掌握發展的先機,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和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於11月15日上午十時正假座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辦“《安排》框架下內地與澳門會展業發展合作交流會”。 為支持和配合澳門產業結構適度多元化,推動內地和澳門會展業的發展,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於今年六月簽署了《安排》補充協議三,把會展業列入《安排》框架下貿易投資便利化的產業合作領域。 自從《安排》協議從2004年開始生效以來,澳門的企業憑藉澳門服務提供者資格,可以獨資形式在內地提供會議服務和展覽服務。而將於2007年1月1日起生效的《安排》補充協議三有關服務貿易領域內容,更進一步放寬澳門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巿場的條件,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到澳門、香港的展覽業務。 商務部外資司、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和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有關代表將就《安排》會展業擴大開放的政策內容、內地設立外資會展公司有關管理辦法、內地赴港澳辦展經驗介紹和操作實務、內地展覽業發展狀況、內地企業出境辦展發展趨勢作詳細說明。與此同時,主辦單位還邀請本澳與內地同業作交流,促進兩地會展業的合作。 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活動。由於座位有限,有興趣人士請致電597-2343向《安排》資訊中心姚小姐報名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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