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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揭發涉嫌非法留置選民證案件


廉政公署經近兩個月的調查,揭發一宗有組織性的涉嫌非法留置選民證的案件。案中懷疑有人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收集選民證,廉署經傳訊多人協助調查後,其中18人列為嫌犯。案件今日(24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今年5月底,廉政公署接獲投訴,謂有人以每張選民證澳門幣500元作為利誘,向他人收集選民證,並意圖影響選民在9月立法會選舉的投票意向。廉署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人相約見面並交付選民證和金錢。經續後的擴大調查,廉署發現該收集選民證的案件為一有組織行為。一名活躍賭場姓蕭男子懷疑以每張選民證承諾給付澳門幣500元為報酬,組織多名人士協助收集選民證,並以此層層擴大收集範圍。 調查中並發現,有人既收取利益交出自己的選民證,同時又作為中間人(俗稱「樁腳」)向其他選民收集選民證。而樁腳多通過朋友關係作為收集途徑,當中亦有同學關係、父母子女及同事關係等。 非法留置選民證和參與人士,最高判監5年;收取他人金錢而交出選民證者,最高判監3年;而有組織進行的,則可被判監5至12年。
廉政公署反賄選舉報熱線號碼為66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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