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法律制度改革”的諮詢工作已結束,法務局正從多方面著手準備有關的配套工作,以便新法律制度一旦獲通過,即能有效付諸實行。
新的教育監管制度引入了多項新的措施,其中“復和”是一項屬新概念,且尚未被華人社會廣泛採用的措施。它是源自復和司法的理念,以調解會形式對犯罪者及受害人雙方進行調解,在過程中讓各方得到充權,以定出解決事件的方案和達成協議,讓犯案者誠心悔過,向受害人懺悔,從而獲得受害人的寬恕,這樣,可使犯案者更容易地融入社會,改過自新。
根據新西蘭的多項研究,顯示採用復和對犯罪者的矯治及康復效果非常理想,且能大大減低其重犯率,因此本澳擬引入此措施,嘗試用於違法青少年的矯治上。為確保此措施獲通過後能有效執行,法務局籌辦了“復和會議協調員”培訓課程,局方邀請多位復和司法範疇的專家出任導師,包括:來自新西蘭的長期從事復和司法的研究與推行的犯罪學家及心理學家GABRIELLE MAXWELL博士(新西蘭是當前世界上復和司法發展最快、最完善的國家)、香港城市大學的犯罪學家盧鐵榮教授、香港監獄團契主席李志剛先生、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博士、復和綜合服務中心專業培訓顧問黃成志先生、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黎定基先生,後三位均為美國國際復和實踐機構IIRP的認可訓練員。
培訓課程將於本月23至27日一連五日舉行,內容包括:1. 新西蘭及世界各地的復和司法系統介紹;2. 復和司法的概念及理論,其在新西蘭如何適用於兒童及反叛青少年;3. 復和司法效果的研究結果;4. 各種復和會議的模式示範;5. 調解與談判技巧;6. 調解員的角色及技術;7. 調解演習和技巧實習等。
是項培訓課程的對象為法務局的社工及心理輔導員、社會工作局的相關技術員,參加者如完成課程,將獲發由國際復和實踐機構認可的證書。相信本次培訓課程將為澳門培訓出首批執行復和措施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