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長長艾衛立表示,透過第4/2005號法律,所得補充稅的稅率已進一步下調,稅率由3%至12%不等。同時設立了32,000澳門元的免稅額。小商號的稅負情況相信已是區內最低的其中之一。 就立法議員陳明金書面質詢有關當局是否有變相調高所得補充稅的情況,財政局局長艾衛立回覆指出,根據現行的《所得補充稅規章》法律,財政局在實際執行時,對沒有適當會計帳目的B組納稅人是按推定或指數性質的專有規則課稅,且在制定這些規則時,財政局已考慮到經濟方面的因素,包括企業規模的大小、經營的行業、工作人員的數目及所處地點等眾多客觀情況。 他指出,實際上,評稅委員會一直是採取低稅負的評估傾向,以便澳門的小商號得以在相對寬鬆的稅負環境下經營。這正是簡單低稅精神的具體表現。 艾衛立表示,倘相關商號仍然對評估委員會結果不滿意,可透過法定的機制提出申駁,複評委員會必定會認真和負責任地對個案進行分析和討論,以作出合理的複評結果。 他補充,至於提出申駁的個案,倘申駁全部不得直時,複評委員會將按個別情況訂定核稅款不少於5%的提增,以作為手續費,其目的是防止濫用複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