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婚姻是一份合同,一旦簽立,即為夫妻雙方帶來一系列的權利、義務和約束。結婚人必須在“民事登記局”辦理婚姻登記,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結婚人在申請結婚時亦要選擇一種合適的財產制度,現行《民法典》設定了四種財產制度,包括:1) 取得財產分享制;2) 分別財產制;3) 取得共同財產制及4) 一般共同財產制。
為了加深居民對本澳婚姻財產制度的了解,我局將於12月12日晚上8時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三樓舉辦一場“婚姻財產制度工作坊”。工作坊將以輕鬆的手法,向大家介紹本澳的婚姻財產制度、婚姻協定和夫妻債務責任等,歡迎對上述內容感興趣的人士參加。
有意參加者可於即日起,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中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致電法務局法律推廣廳報名參加,費用全免。每場名額有限,報名從速,報名及查詢電話987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