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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地政策以社會整體和公眾利益為依歸


因應博彩業的開放政策和澳門的城市定位發展策略需要,特區政府對路氹城的功能及規劃作出了調整,當中涉及了一幅回歸前已批出的地段。經磋商,該土地承批人獲政府承諾批給另外一幅位置待確定,且土地價值等同其已清繳的溢價金價值的土地,並不存在無償批給的情況。 依法、公平和審慎是特區政府管理本澳土地資源一直嚴格恪守的原則,土地批給的政策必須與中長期的社會經濟發展策略相配合,並以社會整體和公眾利益為依歸。 位於路氹城,佔地面積28,881平方米,用作興建會議展覽中心的土地是透過1996年9月4日第36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第122/SATOP/96號批示批予「澳門會議展覽中心有限公司」。 根據上述批示,批給的合同總溢價金為$444,000,000.00,其中$420,000,000.00以現金支付,餘額$24,000,000.00則以實物支付(基建及填海)。 總金額共$174,766,516.00的溢價金已於1996年及1997年以現金支付,建築計劃已批核,填海工程已完成,而打樁工程亦已接近完成。 回歸後,配合博彩業的開放政策和澳門的城市定位發展策略,特區政府對路氹城的規劃作全面調整,優先考慮以興建博彩旅遊、商務會議、休閒娛樂等設施的用地申請項目,推動私人大型投資計劃的盡快落實。 2002年,博彩准照持牌人之一的「銀河娛樂有限公司」要求批給一幅面積44萬多平方米的土地用作興建酒店/娛樂場設施,其中並包括上述已批予「澳門會議展覽中心有限公司」的土地,為了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效益,推動博彩旅遊業在路氹城的聚群效應,政府致力創造條件推動計劃的落實。 由於承批人已部分支付溢價金,並已完成填海及打樁工程,若政府考慮透過解除批給合同的方式收回土地,按照過往多次的經驗,將極可能觸發漫長的司法訴訟,對落實路氹城的新規劃構成重大障礙,令龍頭產業的投資項目難以於短期內實行,錯失推動澳門整體發展的機遇。 為此,政府傾向仿效類似的澳門半島永利渡假村項目用地的解決方法,由原有土地承批人放棄土地批給,並由政府承諾在市區其他地點批予等值的土地,以和諧有效的方式,騰出合適的土地,以便能及時抓住博彩業的發展機遇,並進一步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從而活躍當時澳門整體經濟的環境氣氛。 目前,政府正跟進「澳門會議展覽中心有限公司」放棄第122/SATOP/96號批示規範的土地批給的相關行政程序,該公司將獲政府承諾批給一幅位置待確定,價值相等於上述已付溢價金的土地,但無權獲得其他的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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