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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開課


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的為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而設的特別考試的開考工作,已於2005年5月20日圓滿結束。該課程招收100名學員,以填補法院司法文員職程第一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第一職階檢察院初級書記員現有50個空缺及作為備聘人員,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辦事處及檢察院辦事處的第一職階初級書記員之職位空缺。有關上述開考的最後評核名單經行政長官認可後,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該任職資格課程於7月11日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正式開課。 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的考試包括了知識試、履歷審查、心理測驗和專業面試四個階段。課程分為理論與實踐培訓階段及工作實務培訓階段,為期一年。理論與實踐培訓階段為期六個月,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目的在於讓學員掌握擔任法院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務所需的基本知識,學習大綱內容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及司法組織”、“民法基礎知識” 、“刑法基礎知識”、“行政法基礎知識”、“勞動法基礎知識”、“民事訴訟基礎知識”、“刑事訴訟基礎知識”、“勞動訴訟基礎知識”、“行政訴訟基礎知識”、“訴訟費用、會計及出納” 、“職業道德”、“接待技巧及公共關係”、“電腦技術”、“語言課程” 、“司法援助”、 “未成年人監護組織” 、“商法” 、“登記與公證” 、“刑事紀錄”,並輔以講座、辯論會及學習考察。工作實務培訓階段為期六個月,輪流於法院辦事處及檢察院進行,培訓目的在於讓學員熟習相關工作。 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辦,得到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察總局、檢察長辦公室、行政暨公職局、法務局、身份證明局、法律改革辦公室、澳門大學、理工學院及東方葡萄牙學會的全力協助。課程的教員包括相關專業領域的司法官、政府部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法律人員、專業教師及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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