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國家司法考試今(5日)起接受報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司法考試即將舉行,有意者可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至二十日帶備所需文件親身前往法務局報名。 國家司法考試將於九月十七日及十八日舉行。根據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及司法部的相關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報名日期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至二十日(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報考的澳門居民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一)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或其他持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中國公民;(二)持有內地、香港、澳門、臺灣或外國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詳情請瀏覽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網頁www.legalinfo.gov.cn)。 有意報考的人士須親身前往法務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報名,並應提供以下材料:(一)澳門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特別行政區護照或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的原件及複印件;(二)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上述兩項所述材料的複印件須經公證認證。如不能提交特別行政區護照或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應提交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證明;(三)報考人的學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院校或外國高等院校證書的,除出具原件和複印件外,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出的學歷認證證明及其複印件。上述所有的證件經現場審驗後原件退還報名人;(四)因學制原因,報名人在報名期間尚未能提交所在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除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外,還須在《承諾書》上簽字;(五)報考人須提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三張;此外,報考人還須填寫相關報名表及繳交報名費澳門幣八百元。 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考試分為四份試卷: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考試時間為九月十七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試時間為九月十七日下午二時至五時;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考試時間為九月十八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考試時間為九月十八日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命題範圍以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准,報考人可在書店購買或網上訂購該大綱及考試參考用書。網上訂購可查詢出版社網站,網址:www.lawpress.com.cn或www.cuplppress.com。
如有查詢,可致電法務局9872333,或瀏覽法務局網頁www.dsaj.gov.mo。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