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委員會今日(7月20日)於文化中心召開全體會議,由文化局局長穆欣欣代表文化遺產委員會主席社會文化司司長主持會議,就為伯多祿局長街24A號、26號、28號、28A號房屋提供修復支援,及有關被評定的不動產行使優先權事宜諮詢委員意見,以及就有關文物建築修復支援機制流程以及被評定的不動產圖示牌設置事宜向委員作介紹,並聽取委員對明年施政工作的建議。
文化局先為委員介紹修復支援機制流程,並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對近期收到伯多祿局長街24A號、26號、28號、28A號房屋的修復支援請求,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獲委員一致通過;另外,為讓巿民及旅客更好識別本澳文物建築及瞭解其價值,擴大文物建築的宣傳和保護,文化局向委員會介紹被評定的不動產的圖示牌的深化設計式樣及設置計劃,獲委員一致認同;此外,會上亦諮詢各委員對明年施政工作的建議,文化局將匯整委員意見,作為優化文化範疇工作的重要考量。
出席會議的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林韻妮、文化局代表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代表麥達堯、法務局局長代表梁美玲、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代表黃紀樂、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李熙爗、梁頌衍、葉達、蔡田田、江淳、林翊捷、胡玉沛、胡祖杰、莫志偉、譚志廣及何嘉慈。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等列席會議。